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8 12:45:37 产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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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7月3日在公司行政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7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为协助控股子公司解决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缺口,推进“黔西县医疗卫生标准化建设PPP项目”(简称“黔西PPP项目”)顺利执行,赞同公司2020年至2023年期间每年向黔西华西医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简称“黔西华西”)提供金额不超过公司当年经审计净资产10%的资金借款;2024年至黔西PPP项目建设完工期间(预计2025年完工),合计向黔西华西提供借款不超过11,660万元,专项用于“黔西PPP项目”建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向黔西华西提供资金借款构成财务资助。

  公司向黔西华西提供资金借款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做担保延长期限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四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月12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赞同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简称“华西东城”)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项目建设期(计划2年零2个月)的连带责任担保,专项用于“自贡市东部新城生态示范区一期工程PPP项目”(简称“项目”)投资建设。

  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向农业银行自贡分行营业部申请项目贷款10.9亿元,截至2024年6月末,项目工程建设处于建设期收尾阶段,华西东城已归还贷款1.168亿元,公司向华西东城做担保的担保余额为9.732亿元。

  由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外部环境变化、政府规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政府付费时间节点根据建设实际进度将相应平滑延后支付,与原贷款分期还款计划时间不一致,需要按照调整后的政府付费计划调整分期还款计划。经与银行协商同意,公司向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做担保的期限由原来的项目建设期担保调整为建设期+运营期(计划8年)担保(贷款期内全程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向华西东城做担保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拟于2024年7月22日(星期一)召开2024年第三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有关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7日(星期三),会议详情请见公司将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黔西华西医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协助控股子公司解决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缺口,推进“黔西县医疗卫生标准化建设PPP项目”(简称“黔西PPP项目”)顺利执行,赞同公司2020年至2023年期间每年向黔西华西医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简称“黔西华西”)提供金额不超过公司当年经审计净资产10%的资金借款;2024年至黔西PPP项目建设完工期间(预计2025年完工),合计向黔西华西提供借款不超过11,660万元,专项用于“黔西PPP项目”建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向黔西华西提供资金借款构成财务资助。

  公司向黔西华西提供资金借款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黔西华西51%的股权;成都华西能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8%;黔西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

  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公司持有黔西华西51%的股权,是黔西华西医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营业务:以企业自有资产从事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及信息咨询;建构筑物维护、物业、食堂、租赁、超市、停车场、后勤服务以及其他商业配套设施的经营和管理。

  “黔西县医疗卫生标准化建设PPP项目”已完成部分工程建设。截至2023年12月31日,黔西华西医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88,848.28万元,净资产18,600.21万元,2023年1-12月,黔西华西实现收入15,688.12万元、净利润-320.21万元。黔西华西资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持有黔西华西51%的股权,是“黔西县医疗卫生标准化建设PPP项目”投资、建设的总协调人和责任人。黔西华西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黔西华西股东之中,其中一名股东—成都华西能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兄弟关系,属于公司的其他关联方。

  2018年6月,公司与黔西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成都华西能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黔西县医疗卫生标准化建设PPP项目合同》。“黔西PPP项目”预算总投资9.92亿元,黔西华西四名股东以注册资本的形式合计投入1.99亿元,剩余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由黔西华西申请银行借款和通过向股东借款的方式予以解决。

  因项目建设资金存在缺口,为推进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公司于2020年开始分次向黔西华西提供资金往来借款,在另外的应收款科目列示。

  2020年度发生额1,229.18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49%),2021年度发生额5,076.13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7%),2022年度发生额5,537.11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21%),2023年度发生额1,406.49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2%)。

  截至2023年末,公司向黔西华西的借款余额为9,781.78万元(2020年度至2023年度期间黔西华西已归还部分借款)。

  公司是黔西华西的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是黔西PPP项目投资、建设的总协调人和责任人。黔西华西另外的股东向黔西华西提供的借款金额0元(另外的股东中,黔西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黔西PPP项目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成都华西能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企业来提供借款支持)。

  2.期限:“黔西PPP项目”建设期间分次提供借款,待黔西PPP项目建成并交付进入收费收款阶段后分期归还。

  3.金额:2020年至2023年期间,每年向黔西华西提供金额不超过公司当年经审计净资产10%的资金借款;2024年至黔西PPP项目建设完工期间(预计2025年完工),合计向黔西华西提供借款不超过11,66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项目进度和要确定)。

  6.担保及反担保措施:公司是黔西华西黔西的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华西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黔西PPP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由公司负责统筹安排,另外的股东为财务投资者,不参与经营管理,本次借款未提供担保。

  7.被资助对象应遵守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协议中的其他重要条款:借款不得挪用,待黔西PPP项目建成交付进入收费收款阶段后分期归还。

  公司持有黔西华西51%的股权,是黔西华西黔西的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也是“黔西县医疗卫生标准化建设PPP项目”投资、建设的总协调人和责任人,黔西PPP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由公司负责统筹安排,另外的股东为财务投资者。公司向黔西华西提供借款专项用于黔西PPP项目建设,待项目建设完工交付使用后,根据黔西PPP项目合同约定,通过使用者付费+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获得资金偿还借款,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公司向黔西华西提供资金借款是为推进“黔西PPP项目”顺利执行,协助控股子公司解决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缺口,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借款利息按照市场原则收取,具有公允性;审议程序符合有关监管规则,待项目建设完工交付使用后,根据黔西PPP项目合同约定,通过使用者付费+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获得资金偿还借款,款项回收有保障,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不超过21,441.7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43%;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0元;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0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四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月12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赞同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简称“华西东城”)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项目建设期(计划2年零2个月)的连带责任担保,专项用于“自贡市东部新城生态示范区一期工程PPP项目”(简称“项目”)投资建设。

  华西东城已向农业银行自贡分行营业部申请项目贷款10.9亿元,截至2024年6月末,项目工程建设处于建设期收尾阶段,华西东城已归还贷款1.168亿元,公司向华西东城做担保的担保余额为9.732亿元。

  由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外部环境变化、政府规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政府付费时间节点根据建设实际进度将相应平滑延后支付,与原贷款分期还款计划时间不一致,需要按照调整后的政府付费计划调整分期还款计划。经与银行协商同意,公司向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做担保的期限由原来的项目建设期担保调整为建设期+运营期(计划8年)担保(贷款期内全程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向华西东城做担保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做担保延长期限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本次担保延长期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担保延长期限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公司将在通过决策程序后与银行相关方签署本次担保延长期限有关补充协议。

  经营范围:城市开发建设、投资、资产经营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西东城总资产185,240.08万元,净资产26,068.64万元;2023年1-12月,华西东城实现营业收入11,910.77万元、净利润-3,956.00万元(以上数据已审计)。

  3.担保金额:不变。实际申请贷款10.9亿元,截至2024年6月末,借款担保余额9.732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0.82%)。

  本次担保延长期限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公司将在通过决策程序后与银行相关方签署本次担保延长期限有关补充协议。

  (1)本次担保期限延长是由于建设期延长、政府付费时间节点相应平滑延后支付,与原贷款分期还款计划时间不一致,需要按照调整后的政府付费计划调整分期还款计划,仅仅是将原担保期限延长,未额外新增担保额度。

  (2)自贡华西东城主营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产品服务符合国家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本次延长担保期限是根据建设期情况的变化调整,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华西东城项目顺利执行,同时满足银行相关要求。

  (3)华西东城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

  (1)根据公司与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签订的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华西东城)完成工程投资、建设并经验收合格,项目公司将获得政府付费购买服务及特许经营收益、市政道路养护费用等投资收益。投资回收资产金额来源稳定,偿还银行借贷有保障。

  (3)公司持有自贡华西东城89%的股权,本次担保延长期限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反担保情况:自贡华西东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延长期限未提供反担保。

  1.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225,554.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2.72%。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205,554.28万元、对合营及联营企业的担保0元、对其他方的担保20,000万元;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0元。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22日。其中,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上述提案1、2、3为普通决议事项,该等提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二分之一通过。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1、登记时间:2024年7月18日(星期四)、7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线)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线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1。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30,投票简称:华西投票。

  4、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22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股东大会召开的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1、在议案选项中,依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选项栏内划“√”;同意、反对或弃权仅能选其中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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