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2024-04-12

2024-07-14 22:48:45 产品中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江门市市区公路局维护中心对2024年员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揭露收购,欢迎契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报名。

  1.收购人现有员工约90人,共设员工饭堂2个,别离为维护中心本部和外海维护站(外海渡头所)。为保证员工饭堂用餐制造需求,收购人将收购一家饭堂食材配送服务供货商,为员工食堂供给食材供给配送服务。

  2.供货商需每天(特殊状况另行通知)为收购人供给食材配送服务,于上午7:30前别离配送至上述两个饭堂。各饭堂日常用餐人数状况如下:(1)周一至周五:维护中心本部约60人,外海维护站(外海渡头所)约20人;(2)周六日及节假日:维护中心本部约15人,外海维护站(外海渡头所)约6人。用餐人数仅供参考,详细以实践报餐人数为准。

  3.供货商为收购人供给配送的种类包含但不限于:鲜肉类、蔬菜类、鲜果类、禽蛋类、水产类、干货及调味品类、粮油类等。

  1.江门市市区公路局维护中心本部员工食堂(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路中894号)。

  2.江门市市区公路局维护中心外海维护站员工食堂(江门市江海区陈伯坛实验学校北门斜对面)。

  (四)报价:价格折扣率。即结算价=参照江门市发改局发布的江门菜篮子价格*(1-中选供货商价格折扣率)。

  (五)项目成交准则:在契合收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依照《江门市市区公路局维护中心员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归纳评分标准》(见附表)归纳评分,按总评分排名确认1家供货商。

  (六)服务期限:一年(12个月),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供货商配送食材一定要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则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有污染、蜕变、霉变、生虫、不干净、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功能反常以及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包装无缺,经过正规供货渠道收购,流程可追溯。如呈现质量上的问题或保质期缺乏的状况,收购人有权回绝接纳所供给的食材;因食材质量上的问题引发其他丢失的,收购人将追查供货商相关职责。

  (四)结算方法:货款按月结算。每月完毕后5天内,两边须对供给货品的种类、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对账,经核实无误后,中标供货商凭发票向收购人请求付款,收购人收到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付出上月货款的手续。

  (一)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施行法令》第十七条的规则;

  (四)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期被执行人名单、严峻税收违法案子当事人名单、政府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记载名单,无遭到政府收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誉惩戒期限未满景象;

  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货商,请于2023年12月11日17:00前,把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单位挂号证书、组织介绍、项目报价、服务方案、运营场所、人员状况、财政状况、运营成绩、内部管理制度)递交到江门市市区公路局维护中心二楼归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