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前夕三部门明确:网络站点平台不得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2024-05-21 20:58:09 华体会安卓版

  据人民日报消息 11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会议强调,网络站点平台企业要直面存在的问题,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勇于担当社会责任,不断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共同促进线上经济健康规范发展。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线上经济在应对疫情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非消极作用,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新动能,为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推动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在发挥非消极作用的同时,线上经济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在“双十一”促销期间,强迫商家“二选一”等竞争失序问题突出,促销规则暗藏玄机,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绝,消费维权实施困难,违法广告时有出现,直播营销问题凸显,侵害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线上市场秩序。

  会议强调,网络站点平台企业要直面存在的问题,承担起平台内生态治理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网络站点平台企业关于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承诺》,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不得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排除限制竞争。不得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协议和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等行为;不得滥用优势地位强迫商家站队“二选一”,对平台内经营者的选择平台行为实施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不得利用技术方法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自觉维护线上经济竞争秩序。杜绝刷单、刷评、炒信等失信造假行为,不得发布浮夸的直播带货“战报”虚增流量,不可以从事商誉诋毁、裹挟交易等违法违规竞争行为,或依托算法推荐、AI和大数据分析进行“隐形”不正当竞争行为。

  加强线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治理。严格落实产品质量责任,严控假冒伪劣商品宣传和销售流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协助执法部门查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加强食品安全治理。严格履行入网经营者资格审核检查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证入网经营者注册、许可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不得销售来路不明、渠道非法,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食品。

  加强广告审核。严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提高广告品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杜绝虚假宣传、低俗内容。

  加强平台内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加强对价格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加强对虚假打折行为的管控,不得借助自身优势地位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健全完善高效便捷的投诉举报处理和反馈机制。依法落实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产品“三包”等规定,积极探索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创新。

  加强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格外的重视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数据安全、使用与保护,严格防范个人隐私信息数据被泄露和滥用。严控各类平台和App过度收集用户数据且泄露和滥用,避免电信欺诈等次生风险发生。

  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遵守《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电子商务法》等法律和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依法享受纳税优惠。

  双“十一”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明显问题,依法查处一批违法案件,集中曝光一批违法案例,密集出台一批规章制度。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公布了《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指导意见》,接来下还将制定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平台经济行业的反垄断指南》等一批规范线上经济发展的制度措施。主要网络站点平台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逐步加强对线上经济的研究,深化认识、把握机理,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监管执法,加强线下约谈、线上指导和法制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平台企业提高内部管理能力,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共同维护线上经济公平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