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人员计21人,其中:项目经理兼安全员1人,厨师2人,帮厨2人,普通工人16人。具体实际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分包2:服务人员计18人,其中:项目经理兼安全员1人,厨师1人,帮厨2人,普通工人14人。具体实际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本项目投标人可参与二个分包的投标,兼投不兼中,开标、评标、定标顺序:分包1→分包2。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即从2024年08月30日至2025年08月29日,含寒暑假,节假日)。
(1)食堂经营的原材料应占营业额的75%以上,并确保安全、新鲜,使师生得到实惠,师生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2)学校每月对中标单位服务执行情况做考核,具体考核项目为员工服务态度、食堂卫生情况、菜肴花色品种、菜肴口味、原材料质量等五个方面,如出现连续两个月综合满意率低于70%,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或扣减风险保证金,相关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3)食堂经营要服从本地卫生防疫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及指导。严格执行国家相关食品与食物卫生安全管理条约中的规定。遵守上级教育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服从校方的管理,与校方签订食堂管理合约,履行职责。如有违规和违约行为的应无条件服从校方处理。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投标人一定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拥有非常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等安全事故发生;
②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④、参加投标的人员(被授权人)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公司为本人缴纳至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是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须提供社保材料);
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在本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②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或截图件;③招标文件制作费转账截图;发送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中。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磋商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递交材料电子邮箱发出。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张宁;手机号码:)。
地点:盐城市弘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射阳县五洲广场B2楼245.246.247号)
地点:盐城市弘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射阳县五洲广场B2楼245.246.247号)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资格审核检查有关的资料原件或公证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年度财务情况报告或本年度近期月度财务报表、本年度近期依法缴纳税费材料、本年度近期依法缴纳社保费、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必须带到开标现场,若响应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取使用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响应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到开标现场,资格审核检查过程中,若因响应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的需要核对原件而没办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