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前一年考核通过,续签下一年合同 )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注: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以上网站查询记录的网上截图。
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情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附件)。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2016年10月1日起,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办理数字CA,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网上注册应对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办理数字CA地址: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
2、本次招标只支持网上支付标书费报名并从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联系方式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下载期限:从2024年8月9日起至2024年8月16日止,每天8: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进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买卖平台”()进行格式化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全流程电子化,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操作手册。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YYGCZF格式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的内容目录和详细页码,其制作软件的下载安装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件说明(含电子签章的操作的过程)可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的服务指南《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操作手册》。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8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将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系统设置为开标后30分钟内),投标人可在单位在线解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投标人安排专人在网上进行开标签到,并按要求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评标过程中,如评委专家要求投标人做必要的澄清、说明和补正的,投标人应在线保持关注,及时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买卖平台()进行网上回复,并上传提交有关的资料,逾期未回复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和补正的权利。
1、本招标公告在“岳阳市教育体育局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别的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了重要的公告之日起算。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买卖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买卖平台缴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