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彭水分公司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彭水分公司,资产金额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彭水分公司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2.2投资金额:年度采购金额(含税)约150万元,两年采购总金额(含税)约300万元,采购金额仅作参考,招标人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和金额,实际结算金额以双方签字验收的送货清单数量为准。
2.3招标内容:按照招标人需求为食堂按时、保质、保量配送所需食材物资。食堂食材大致上可以分为三类:生鲜类(包括但不仅限于肉禽、水产品、蔬菜、水果、蛋、冻品等),粮油、奶制品类(包括但不仅限于米、面、五谷杂粮、食用油、奶制品等),干副、调料类(包括但不仅限于干货、调料、副食、糕点等);具体实际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概况及要求”。
2.4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签两年,每年度招标人将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的品质做综合履约评价,年度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85分以下),招标人将终止合同】。
2.6供货时间:中标人收到订货通知后次日早上7点前将食材配送到重庆市彭水县招标人指定地点;临时所需的食品供应,须接到招标人需求后2小时内送达重庆市彭水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其他非法人组织,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设立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食品药监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2021年6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行为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未在禁入期限内。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导致没办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7-30 9:00:00 (北京时间)前。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8-15 10: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利用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外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