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某部机关食堂主副食品收购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招标人应在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7号锦江花苑2幢19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送招标文件。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揭露招标,收购资金已悉数履行,欢迎符合条件的供货商参与招标。
2.招标报价应充沛考虑到将项目完结至服务期满所需的全部费用,依据项目特色和本身条件确认招标报价下浮率,不得恶性竞价。成交供货商的报价在合同服务期限内为不变价(成交扣头)。
4. 结算价格确认。业主方每周对副食品进行询价(主要以夏商超市、永辉超市(体育广场店)等大型超市价格为准),并对应中标扣头率进行核减,构成价格查询书面报告。业主方将核减后的价格奉告中标方,中标方须无条件履行。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许存在直接控股、办理联系的不同供货商,不得一起参与同一包的收购活动。出产型公司制造场所为同一地址的,出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相关的,一概视为有直接控股、办理联系。供货商之间有上述联系的,应自动声明,不然将给予列入不良记载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收购人收购活动的处分。
(四)招标人是出产企业的需供给《食品安全出产许可证》,招标人为出售型企业的需供给《食品安全运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