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①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②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范本自行下载,格式详见湘财购【2022】17号文)。根据湘财购【2022】17号文《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情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③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财政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3日,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 在获取招标文件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别的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了重要的公告之日起算。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买卖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买卖平台缴纳费用。